安康市高新医院参保患者住院须知

  •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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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顺利办理住院及结算手续,及时了解医保相关政策,我院特将参保病人住院有关事项印发给您,请您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入院出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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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陕西省辖区以外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或掌上自助(陕西医保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

二、出院结算所需资料:

(一)职工医保、异地医保:社保卡、身份证、诊断证明、预交款票。

(二)城乡居民医保:身份证(户口簿)、诊断证明、预交款票。

(三)本地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前三天以内门诊检查发票。

(四)外伤增加《外伤医保报销承诺书》。

(五) 生育、新生儿报销增加出生医学证明。

三、医保待遇

(一)职工医保:

1.计算公式:基本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住院总花费-起付费-自费金额-先行自付金额-基金段自付比例金额

年龄段

 

住院起付线/年度内住院次数

基金段自付比例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以上

在职

800元

400元

0

9%

退休

700元

300元

0

8%

2.个人先行自付的项目:2023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自付10%;单价400(不含)—3000元(含)的耗材自付10%,单价3000—8000元(含)的耗材自付20%,单价8000元以上的耗材自付30%;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自付30%;血费自付40%;超标准床位费。

3.年度报销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12万,大病保险14万,大病救助40万,公务员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城乡居民医保:

1.计算公式:基本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住院总花费-起付费用-自费金额-先行自付金额)×报销比例;

2.起付费、自付比例和报销封顶线

人员分类

年度内住院次数

住院起付线/年度内住院次数

报销比例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有转诊

无转诊

一般城乡居民

2000

1400

1000

0

60%

50%

14岁以下、80岁以上

1200

800

0

0

60%

肿瘤放化疗、透析、重性精神病

2000

0

0

0

60%

3.个人先行自付的项目:2023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自付10%;单价400元以上的检查费自付40%;单价3000(含)—8000(含)元以下的植入性耗材自付40%,单价8000元以上的植入性耗材自付50%;血费自付40%;标超准床位费。

4.年度报销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12万,大病保险30万。

5.医疗救助政策。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标准根据相关文件执行。无论哪种身份类别,都不是住院费全额报销。

四、以下情形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一)自费药品及项目:使用2023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费;出诊费,救护车费、一次性体外医用材料、康复用具、文件规定的29项以外理疗康复项目;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报销项目。

(二)所持证件与住院患者不符、医保信息不全、入院未按要求办理登记、证件资料不全。

(三)单独急诊留观费,急诊留观3天以上费用;住院期间只做检查不治疗的费用。

(四)住院总费用在起付费用以下的。

(五)减肥、增肥、增高、医美、口腔正畸、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等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打架、斗殴、服毒、酗酒、性病、犯罪、吸毒及强戒、自杀自残、器官移植、安装人工器官、近视眼矫正、矫形手术、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有明确第三者责任的各类外伤及疾病所发生的费用。

五、转院

因病情需要转院者,持主管医生出具的转院证明到入出院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医保网络转诊。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实名制住院。参保人员就医时,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医保卡(社保卡)登记信息,姓名错误、谐音、人证不符的不能办理医保结算;严禁冒名顶替住院,冒名顶替住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外伤病人必须如实向医生说明受伤原因及经过。

(三)医保结算一般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前来办理,切忌轻信他人或随意委托他人,因此产生纠纷,我院概不负责。

(四)我院医保住院结算单加盖印章后交给患者,请妥善保管,谨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