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高新医院第三方陪护机构遴选项目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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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安康市高新医院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安康市高新医院第三方陪护机构项目开展采购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磋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康市高新医院第三方陪护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GXYY-HQCG-2025-07-0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范围:为解决广大群众需求,使医院有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工作环境,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一家陪护公司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及无陪护病房试点病区项目正常运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患者日常生活照料,即患者生活、起居、卫生、陪检等服务

5、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服务等级

适用病情

收费标准(元/天/人)

备注

初级

适用于病情较轻患者

100元/天

由患者支付

中级

适用于病情较重的患者

150元/天

由患者支付

高级

适用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症患者

200元/天

由患者支付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8、采购人不向响应人支付任何费用。

二、响应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时需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2年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条件: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3)响应人提供具备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证书(提供承诺书扫描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护理人员资质证书、服务设备清单等;近3年内具有类似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72900分至2025710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康市高新医院1号楼住院部12楼1227办公室

3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公告在《安康市高新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公告时间202572900分至2025710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5714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康市高新医院1号楼住院部12楼会议室

注:请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一副)、正本PDF扫描版(U盘)、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3.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714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康市高新医院1号楼住院部12楼会议室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高新医院

地址:安康市高新大道12号(建民社区北侧)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915302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