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高新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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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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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高新医院就20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 |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编号 | GXYY-HQCG-2025-0708-001 |
服务期限 | 一年(合同期满后续签1年) |
被保险人 | 安康市高新医院 |
地址 | 安康市高新大道12号 |
医院类别 | 综合 |
医疗机构等级 | 三级 |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要求: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参保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所有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鉴定费、诉讼费、仲裁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等均为承保范围。
2.服务标准:保险人要制定符合被保险人特点的承保理赔流程,并针对保险项目等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理赔过程中坚持主动、简便和有利于投保人的原则,为其及时查勘定损、快捷支付赔款的保险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支公司)参加投标,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个分公司(支公司)参加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需提供材料
(一)报价表(附件1)及供应商承保资质(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承诺(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五)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六)本服务项目的保险服务及保障措施,包含人员配备、保险理赔、突发或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响应等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递交资料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7月8日至 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17:00;
2.递交地点:安康市高新大道12号安康市高新医院1号楼住院部12楼1227。
3.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寄(送)达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 0915-3027213